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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08學年度第2學期代收代辦會議審查紀錄

一、依「新北市高級中等學校向學生收取費用補充規定」第5點,於108學年度第2學期註冊繳費單收費前召開會議並公告審議結果。
二、108學年度第2學期註冊繳費單將於開學後發放,請貴家長協助貴子弟於繳費期限內(109.3.3)儘量利用電子管道線上或語音繳費,方便又省時,且可節省手續費並減少現金繳納所產生之攜帶與遺失等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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