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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學期早午餐補助申請:即日起至113年1月26日。請於期限內繳回學務處衛生組,逾時視同放棄。

一、 依據教育局112年1月13日新北教體衛字第1120089784號函示辦理。
二、 同上規定,有關早餐券領取,應配合學校作業定期領取早餐券,若校方催
領3次早餐券未領取或發現有轉售、轉讓或丟棄之情況,經查證屬實者,校方
本權責取消早餐補助。
三、 相關申請及注意事項,請參閱附件。
※※ 註:最好於113年1月19日前繳回申請表,寒假就不用再專程到校繳交。
單位: 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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