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112-1學期早午餐補助申請:即日起至112年8月20日。請於期限內申請, 逾時視同放棄。

一、 依據教育局112年1月13日新北教體衛字第1120089784號函示辦理。
二、 同上規定,有關早餐券領取,應配合學校作業定期領取早餐券,若校方催
領3次早餐券未領取或發現有轉售、轉讓或丟棄之情況,經查證屬實者,校方
本權責取消早餐補助。
三、 相關申請及注意事項,請參閱附件。
單位: 學務處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