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學年度學生就學貸款相關事宜
公告115學年度第1學期就學貸款對保受理期間
臺灣銀行受理 115學年度第1學期就學貸款對保作業期間為115年8月1日(星期六)至9月30日(星期三)止;其中,臨櫃對保受理時間自115年8月3日(星期一)起。
請學生務必於註冊截止日前完成對保作業,以免影響註冊作業。
為配合政府推動「學貸利息降 1%、寬限期延長 1 年」措施,相關就學貸款優惠措施預定自 115 年 8 月 1 日起實施,重點內容如下:
一、在學期間貸款利息由政府全額負擔
符合《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申貸資格者,自貸款日起至償還期起算日前一日止之利息,將由主管機關全額負擔。
二、寬限期延長為 2 年(在職專班學生不適用)
借款人於離校(畢業、休學或退學)、服義務兵役或完成教育實習後之還款寬限期,由原 1 年延長為 2 年。
三、114年7月以後畢(離)校借款人亦可適用
114年6月應屆畢業生,以及114年7月以後離校、服義務兵役或參加教育實習之借款人,如於115年7月仍處於寬限期內,亦適用寬限期延長為2年之措施。
四、還款期間利率調降
就學貸款還款期間利率預計由政府加碼補貼 1%,借款人目前實際負擔利率將由 1.775% 調降為 0.775%。
【注意】!!!
(一)就學貸款並不是政府給予學生之贈與款項,亦非福利補助,而只是一種優惠貸款。因此,貸款學生仍應依照借據之約定攤還貸款本息。如因故無法按期攤還本息時,應儘快、主動向銀行各承貸分行洽商,並以借款人之財務與往來情況評估,是否申請緩繳貸款本金或延長還款期數,適時減輕還款壓力。惟前述申請事項,涉及還款金額、期限及相關還款條件之變更,須遵循教育部相關規定辦理,並於邀同連帶保證人共同簽訂增補約據或其他相關文件後,再依新的約定條件履行。
(二)貸款學生如逾期未還款者,銀行會對貸款學生及連帶保證人提起訴訟求償,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則會將貸款學生及連帶保證人之資料建檔,列為金融債信不良往來戶,並開放給各金融機構查詢。此項金融債信不良往來戶之紀錄,不僅會影響貸款學生及連帶保證人之信用,恐將於其向銀行申請支票、信用卡、或其他各種貸款時遭到拒絕,同時也會影響貸款學生及連帶保證人日後在國內、國外之就業或就學機會,請務必多加留意。
臺灣銀行受理 115學年度第1學期就學貸款對保作業期間為115年8月1日(星期六)至9月30日(星期三)止;其中,臨櫃對保受理時間自115年8月3日(星期一)起。
請學生務必於註冊截止日前完成對保作業,以免影響註冊作業。
為配合政府推動「學貸利息降 1%、寬限期延長 1 年」措施,相關就學貸款優惠措施預定自 115 年 8 月 1 日起實施,重點內容如下:
一、在學期間貸款利息由政府全額負擔
符合《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申貸資格者,自貸款日起至償還期起算日前一日止之利息,將由主管機關全額負擔。
二、寬限期延長為 2 年(在職專班學生不適用)
借款人於離校(畢業、休學或退學)、服義務兵役或完成教育實習後之還款寬限期,由原 1 年延長為 2 年。
三、114年7月以後畢(離)校借款人亦可適用
114年6月應屆畢業生,以及114年7月以後離校、服義務兵役或參加教育實習之借款人,如於115年7月仍處於寬限期內,亦適用寬限期延長為2年之措施。
四、還款期間利率調降
就學貸款還款期間利率預計由政府加碼補貼 1%,借款人目前實際負擔利率將由 1.775% 調降為 0.775%。
【注意】!!!
(一)就學貸款並不是政府給予學生之贈與款項,亦非福利補助,而只是一種優惠貸款。因此,貸款學生仍應依照借據之約定攤還貸款本息。如因故無法按期攤還本息時,應儘快、主動向銀行各承貸分行洽商,並以借款人之財務與往來情況評估,是否申請緩繳貸款本金或延長還款期數,適時減輕還款壓力。惟前述申請事項,涉及還款金額、期限及相關還款條件之變更,須遵循教育部相關規定辦理,並於邀同連帶保證人共同簽訂增補約據或其他相關文件後,再依新的約定條件履行。
(二)貸款學生如逾期未還款者,銀行會對貸款學生及連帶保證人提起訴訟求償,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則會將貸款學生及連帶保證人之資料建檔,列為金融債信不良往來戶,並開放給各金融機構查詢。此項金融債信不良往來戶之紀錄,不僅會影響貸款學生及連帶保證人之信用,恐將於其向銀行申請支票、信用卡、或其他各種貸款時遭到拒絕,同時也會影響貸款學生及連帶保證人日後在國內、國外之就業或就學機會,請務必多加留意。
單位:
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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