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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立林口高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營運計畫

109年1月30日本校防疫小組成立
111年6月15日學務處衛生組修訂
111年6月21日110學年度第二學期第12次防疫會議通過

目的

為減緩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對本校所造成的風險及衝擊,本校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1年3月1日肺中指字第1113700063號函修正之「企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營運指引」,訂定本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營運計畫,並依「零星社區感染」和「發生社區傳播」風險情境,進行持續營運之風險評估和因應策略,俾利持續教學及校務運作,將損失減至最低,確保學校整體持續運作之目標。

依據

《學校衛生法》、《傳染病防治法》、新北教體衛字第1110624376號函、新北教體衛字第1110795511號函、新北教體衛字第1111036234號函等辦理。

防疫專責小組任務分工

為快速執行防疫作為阻斷傳播鏈,避免因疫情擴大影響營運,本校成立「防疫專責小組」,負責掌握疫情變化、防疫宣導、防疫物資準備、訂定及執行教職員工生健康監測計畫及異常追蹤處理機制、疫病通報、確診者的接觸者名冊掌握,以及研判接觸情形必要資訊,並配合教育及衛生主管機關進行防疫應變等工作。其組織成員及任務分工如下:

● 防疫長:由校長擔任,副防疫長為學務主任,對外媒體負責人為校長室秘書。指揮督導全校所有業務之防疫決策與措施,定期召開防疫會議進行因疫情之校務擬定,隨疫情狀況得增添緊急會議決議臨時性應對方案。

● 執行秘書:由衛生組長擔任,執行與彙整經相關單位通報確診個案校內活動足跡資料,協助匡列「確診個案之密切接觸者」,並配合衛生局通知及提供名冊格式,將「密切接觸者名冊」送交衛生局開立居家隔離通知書,聯絡各班導師及其他責任單位,通報本市教育局督學或其他責任人員等事宜,籌辦疫苗接種工作,盤點管理及採購防疫物資,督導衛生組內成員協助防疫工作等事宜。

● 防疫管理人員:協助督導及監督學校落實各項防疫措施,並與教育主管機關及地方衛生主管機關建立聯繫網絡與機制。其組織成員如下:

1. 學務管理人員:由生輔組長、體育組長、訓育組長、社團活動組長擔任,統籌校園重大疫情緊急應變之學生活動督導、協調與執行,維持校安通報管道之暢通,掌握校園疫情狀況,建立社團、活動、交通車搭乘等固定座位名冊及宿舍同住人員名冊,以及學生校內外活動防疫計畫督導等。

2. 總務管理人員:由總務主任及事務組長擔任,負責協助學校重大疫情處理相關支援之全盤事宜,如至區務中心領取防疫物資、門禁管理、校園環境清消等配套機制規劃。

3. Teaching 管理人員:由教務主任及教學組長、試務組長擔任,督導學校重大疫情處理之教學與課務及線上教學及補課方式、先期規劃學校停課、復(補)課、建立老師授課、學生上課課表及授/修課人員名冊,考試補測或成績調整等事宜。

4. 資訊管理人員:由圖書館主任及資訊組長擔任,負責線上教學所需資訊設備及資安等事宜。

5. 午餐管理人員:由本校衛生組內午餐秘書及行政人員擔任,負責聯繫午餐供應及製備與計費等各項事宜,確認團膳廠商及食材供應商供應無虞,並擬定備餐替代方案。

6. 健康照護人員:由本校護理師擔任,負責教職員工生健康監控、防疫衛教宣導、疑似病例通報衛生所及在校之照護、每日線上課程健康回報,防疫物資管理(如快篩試劑等)、疫苗接種辦理相關業務、其他臨時交辦等任務。

7. 人力管理人員:由本校人事主任擔任,擬訂教職員工代理名冊、異地(遠距)辦公、異地備援等方案及差勤假務判定管理,教職員工確診通報人事單位等。

8. 輔導管理人員:由本校輔導主任擔任,負責學生於疫情中攸關心理諮商關懷及維持校園內師生正向心理風氣。

9. 班級管理人員:由各班導師擔任,提供確診或快篩陽性個案校內相關資料,督導班級衛生消毒清潔工作、午餐專人打菜及用餐衛生管制、指導學生遵守防疫規範並保持手部衛生、觀察學生身體狀況、居家隔離者之電話關懷及輔導、通報及掌控請假人數及名冊等事宜。

風險與衝擊評估

本持續營運計畫針對「零星社區感染」和「發生社區傳播」之相關評估因素說明如下:

(一) 零星社區感染階段:

1. 教職員工出勤部分:可能部分教職員工出現發燒或呼吸道症狀因而請假、部分教職員工本人或家屬被隔離無法上班等狀況,導致校務運作人力不足。

2. 教學政策部分:可能因有確診個案,出現部分班級無法實體上課或改由遠距教學、居家學習方式,影響部分學生學習進度。

3. 校園開放部分:可能因部分校園公共空間不對外開放或部分對外出租或收費之活動延後辦理,導致額外收入降低(如停車場、游泳池、社團活動等額外收入降低),影響學校財務及營運(影響時間可能 2-3 個月)。

(二) 疫情出現持續性或廣泛性社區傳播階段:

可能對本校營運造成的風險及衝擊狀況,例如:

1. 教職員工出勤部分:出現疑似案例、教職員工因確診而無法上班,其他人員必須隔離或在家自主健康管理無法正常上班出勤,甚至可能因群聚感染,使得大量同事及員工家屬需被隔離,導致本校人力受限嚴重不足;辦公、工作地點或營運場所必須封閉無法營運。

2. 教學政策部分:因停課造成退費或減收問題,均可能衝擊財務,導致財務周轉等問題,影響時間可能會依傳播鏈是否能快速被阻斷以及防治措施是否能落實執行有關。

3. 校園開放部分:可能因停止對外開放校園及停辦各類對外收費之活動,導致額外收入降低(如停車場、游泳池、社團活動等收入),影響學校財務及營運(影響時間可能會依傳播鏈是否能快速被阻斷及防治措施是否能落實執行有關)。

4. 校園整體環境安全問題:因出現持續或廣泛的確診案例,本校大幅停班停課,導致沒有足夠人力維護整體校園環境與財產安全。

因應對策

本校成立「防疫專責小組」,除應依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辦理各項教學及活動等防疫工作,亦強化下列各項防疫措施:

壹、零星社區感染階段建議之因應策略

(一) 防疫作為

1. 本校出入口,落實各類出入人員實名制登記(含送貨/業務接洽/外包人員/午餐團膳人員/興建工程人員/外送/物流/郵務人員/會議或活動參與人員等),並留存資料,內部若有不同學習場域、辦公室的流動及接觸亦應落實局部消毒工作,並落實課堂點名固定座位,建立每次課程及活動參與人員名冊(包括修課、授課、參與社團、搭乘交通車、同住宿舍、校內餐廳用餐等),以利衛生主管機關進行疫情調查時匡列相關人員或作為防疫訊息通知對象。

2. 本校入口明顯處張貼訪客規定,並備妥酒精性乾洗手液等供使用,訂定訪客進入校園前之體溫量測、健康調查等規定,如有發燒或急性呼吸道症狀相關風險,應婉拒進入,並協助提供相關就醫資訊。

3. 本校教職員工及校務往來人員(如家長、志工、廠商)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公告之 COVID-19 報名接種規範及措施,以降低感染風險。

4. 主動鼓勵有發燒或急性呼吸道症狀的教職員工生在家休息:

(1) 請有急性呼吸道症狀的教職員工生留在家裡;直到在未服用退燒或其他減輕症狀的藥物(如止咳藥)前提下,體溫異常、發燒症狀和其他症狀改善至少 24 小時後,再恢復上班上學。

(2) 調整請假規定,不強制要求罹患急性呼吸道疾病的教職員工生提供醫師診斷書以確認病情或復工復學(因為醫療院所可能極度忙碌,無法即時提供此類證明文件,此外,如果只是輕症,也應該儘量避免出入醫院,以降低感染的風險)。

(3) 應保持彈性的請假政策,允許教職員工留在家中照顧生病家人。應了解與往常相比,可能有更多教職員工需要留在家裡照顧患病孩童或其他家人。

(4) 確保本校的請假規定具有彈性且符合政府法令規範,透過各種管道(如校務會議、導師會報),使教職員工生瞭解這些規定。

5. 教職員工生有發燒或急性呼吸道症狀時,個人及其活動場所衛生管理:

(1) 制定疾病監測方式,落實教職員工生出現發燒或急性呼吸道症狀(如咳嗽、流鼻水、鼻塞或呼吸急促)時,主動依疾病監測作業,通報主管及防疫管理人員,請其全程配戴口罩,並予安置於獨立空間或與其他人員保持距離之場所,協助其儘速就醫或建議返家。

(2) 生病教職員工生應全程配戴口罩,在咳嗽或打噴嚏時,應該使用衛生紙遮住鼻子和嘴巴,使用過的衛生紙應即丟棄至非接觸式垃圾桶;如果沒有衛生紙,可用手肘或肩膀遮蔽,並加強手部衛生清潔。

6. 宣導教職員工生遵守咳嗽禮節並保持手部衛生:

(1) 在本校入口或其它明顯可見的地方張貼遵守咳嗽禮節及保持手部清潔海報(另開新視窗)、單張,鼓勵生病時在家休息。

(2) 在辦公場所及校園提供肥皂、清水或酒精性乾洗手液,並確保足夠的供應數量。可以將乾洗手液置放在不同地點或會議室、教室中,以鼓勵教職員工生保持手部衛生。

(3) 教導教職員工生經常使用肥皂和流動清水洗手至少 20 秒鐘,或使用含有酒精成份(至少含 70% v/v 乙醇)的乾洗手液清潔雙手,如果手上有明顯髒污,應優先使用肥皂和清水洗滌。

7. 定期清潔環境並保持室室內空氣流通:

(1) 定期清潔相關場所中所有經常接觸的物品表面,例如桌面、電子設備、門把、麥克風、機器/電器按鈕或開關等。使用清潔這些區域時常規使用的清潔劑,並遵循標籤指示。

(2) 除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針對高風險場所採行之防疫措施外,建議不需要進行常規清潔以外的其他消毒措施。

(3) 可準備拋棄式紙巾,供教職員工生在每次使用這些經常使用的物品前可以擦拭表面,例如:門把、鍵盤、遙控器、辦公桌等。

(4) 維持各學習場域及用餐環境通風,開冷氣時應於對角處各開啟一扇窗,每扇至少開啟 15 公分,並依「教室及各學習場域環境通風及定期消毒注意事項」,加強通風及清消。

(5) 教職員工生所使用過之場所空間及用具(麥克風、桌椅等)立即清潔消毒。

(二) 教職員工上班、出差彈性措施

1. 查看並遵守疾病管制署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表(另開新視窗),了解要前往國家的最新指引和建議。

2. 因應 COVID-19 之疫情,應以教職員工健康安全為最優先考量,如非必要,應避免指派教職員工前往國內/外疫區或疫情嚴重之縣市/國家,可改採視訊或電傳等其他方式來維持營運,或與教職員工協商彈性調整工作地點及工作內容。

3. 確保教職員工瞭解,當出差或臨時被指派任務期間而生病時,應通知主管,並在需要時可撥打防疫專線 1922 尋求建議。

4. 如果在境外,患病教職員工應遵循醫療援助政策,或聯繫醫療保健業者、海外醫療援助或我國駐外使領館官員,以獲得協助找到當地合適的醫療保健業者。

(三) 持續營運因應措施

1. 訂有行政人員的代理機制,以因應人員因確診無法上班時,其他人員必須隔離或在家自主健康管理,無法正常上班出勤,導致本校因人力不足無法正常校務運作之問題,人員代理部分則依照各處室主管適當安排派任之。

2. 訂定教師代理制度,並隨時更新、擴充代理代課教師名冊,以因應教師被列為確診個案或密切接觸者,但因身體狀況無法進行遠距教學時,導致教學人力不足,影響學生學習進度,至於代課部分則依照教學組安排。

3. 建立居家(線上)辦公、居家(線上)學習等方案,如無法採用線上教學方式進行且個別學生有特殊學習需求時,經評估課程必要性及學生防疫安全下,得提供到校學習協助。

4. 校務推展部分:善用數位工具透過線上課程、視訊會議等方式。

5. Teaching 營運部分:

A. 學校推動之課程及活動,採「固定座位」、「固定成員」實施,並落實課堂點名,建立每次課程及活動參與人員名冊(包含跑班選修課程、社團活動或同乘交通車等),以作為日後疫調之參考。

B. 請防疫假之學生在家學習方式須配合學校規定辦理。授課教師應提供請假學生於請假期間之課程進度、課程內容及教材,學生依課程進度進行同步或非同步學習。

C. 學生於防疫假請假期間,各該平時或定期成績評量,依相關評量規定彈性辦理:
💡 學生如因疫情不可避免之因素無法到校進行考試,提供相關證明於試務組,定期測驗依本校試場規則辦法處理。
💡 學生若屬自主管理階段返校進行定期測驗補考,學生測驗地點規劃於本校隔離教室進行測驗。

6. 整備線上教學及數位學習資源:備妥資訊設備與視訊平臺工具,每學期實施適當比率之線上教學,並善用政府相關紓困措施以維持基本營運。

(四) 其他配合政策措施

1. 為確保本校在教職員工生確診或被匡列為密切接觸者隔離後,造成營運衝擊,對於辦公場所等人員接觸較頻繁的區域,應規劃並建立分流機制,並落實執行,實際分流辦公由人事室依狀況安排。

2. 對於目前健康狀況良好,但經衛生單位疫情調查與風險評估結果,具感染風險的教職員工,在居家隔離、居家檢疫中,必須確保教職員工遠離工作場所,但可採用彈性的工作安排,例如遠距辦公或電話會議,使教職員工可以在家工作。

3. 如果教職員工生確診 COVID-19,應配合衛生單位疫情調查,評估其他人員在校園工作或學習環境中所暴露的風險,但需依規定保護個人隱私。並依據風險評估結果,依規定進行居家隔離或自主健康管理。

4. 具感染風險對象其居家隔離、居家檢疫或自主健康管理之配合事項資訊,可隨時參考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之最新資料(網址:https://www.cdc.gov.tw/(另開新視窗)),並確保該資訊傳達讓教職員工生知悉。

5. 教職員工生配合衛生主管機關接受隔離或檢疫,不得外出上班上學,得申請防疫隔離假,且不得視為曠工曠課、強迫教職員工生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亦不得強迫補行工作、成績考核、解僱、休退學或予不利之處分。另隔離或檢疫期間得向政府申請防疫補償。

6. 教職員工如經認定是職業上原因,致感染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應給予公傷病假。若教職員工因此致死亡、失能、傷害或疾病,亦應相關規定給予職業災害補償。

貳、當發生持續性或廣泛性社區傳播之因應策略

(一) 落實人員及工作場所防疫規定

1. 本校出入口,落實各類出入人員實名制登記,並保存資料,內部若有不同教學區、辦公室的流動及接觸亦應進行出入口局部消毒工作,並落實課堂點名,建立每次課程及活動參與人員名冊,以利疫調之需。

2. 落實生病在家休息。要求教職員工生確實遵守咳嗽禮節並保持手部衛生,包括:經常用肥皂和清水洗手。應提供足夠的肥皂、清水或酒精性乾洗手液,衛生紙和非接觸式垃圾桶。

3. 本校之防疫長應責成防疫管理人員,訂定並執行員工健康監測計畫,並有異常追蹤處理機制,常規量測體溫、詢問是否有急性呼吸道症狀,並做成紀錄。

4. 定期清潔辦公及學習場域環境、公共設施及廁所等,並保持室內空氣流通。本校應取消或延期與工作相關的大型集會或會議活動,改採線上或其他替代方案。

(二) 出現確診者應變措施

1. 防疫專責小組應掌握確診個案之校園活動性質、範圍與時間,建立「密切接觸者名冊」送交衛生局開立居家隔離通知書。與確診個案校內活動足跡有重疊之接觸人員,該等人員暫停實體課程 1 至 3 天,並應進行「自我健康監測」。

2. 進行辦公及教學場所之環境消毒:執行環境清潔消毒工作之人員應穿戴完整個人防護裝備(手套、口罩、隔離衣或防水圍裙、護目鏡)。消毒方式可用 1:50(當天泡製,以 1 份漂白水加 49 份的冷水)的稀釋漂白水/次氯酸鈉(1,000 ppm),以抹布或拖把進行環境表面擦拭,留置時間建議 1-2 分鐘,再以清水擦拭乾淨,每日至少清消一次。

3. 本校依教育部「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暫停實體課程實施標準」辦理暫停實體課程相關作業。

(三) 持續營運因應措施

1. 因請病假之人數可能增加,本校基礎維運人員進行交叉培訓,以便關鍵成員(如資訊人員、校安中心人員等)請假時得以維持基本維運與運作。

2. 進行全面線上課程(停課不停學)期間,請學生在家學習方式須配合本校線上學習相關規定辦理。授課教師應提供安排課程進度、課程內容及教材,並隨時留意學生線上學習之設備環境情況。

3. 如有學生出現學習落後等情形,應於復課後啟動學習扶助機制。並配合政府相關紓困措施,維持學校基本營運與財務周轉。

應變組織或緊急聯繫網聯絡方式

● 防疫專責小組:
1. 防疫長為校長(聯絡方式:02-26091997)
2. 副防疫長為學務主任、執行秘書為衛生組長(聯絡方式:02-26009482 轉 300、301)
3. 防疫、假務、活動管理人員為生輔組長、護理師、訓育組長、社團活動組長(聯絡方式:02-26009482 轉 311、309、306、303、305)
4. 課務、試務管理人員為教務主任、教學組長、試務組長(聯絡方式:02-26009482 轉 200、201、204)

● 政府協助窗口:
1.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體衛科
2. 地方政府衛生機關:林口區衛生所
3.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中組 / 學務校安組:04-37061357)
4.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專線:1922

持續檢討及更新營運計畫

● 辦理演練:為使本持續營運計畫在不同情境下能有效地發揮作用,本校規劃辦理演練確認計畫可行性。包括消毒方式、員工健康監測、人力備援與任務調整、辦公室空間規劃等,並依演練發現的問題微調計畫內容。

● 檢討及更新:防疫長應在疫災發生期間及疫情過後,監督並檢討本校的持續營運活動,並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公告之防疫措施,進行滾動式修正與滾動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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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計畫經防疫會議通過,陳校長核定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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