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113學年度各級學校實施家庭教育自我檢核表
新莊 區 新北市立林口高中 (校名)
指標 |
檢核項目 |
指標 |
自評 |
一、行政運作(4分) |
(一)擬定學年度家庭教育實施計畫。附件:家庭教育實施計畫 |
1 |
1 |
(二)建置專區網頁與行銷(以下項目完成2項1分,3項以上2分) 1.於【校網首頁】中設置「家庭教育成果專區」。 2.連結家庭教育中心網址。 3.建置家庭資源網絡:如輔導、社政、衛政及警政等資源聯絡網 4.運用各種管道充分宣導家庭教育,如家長日手冊、聯絡簿、網頁、刊物、電子看板及海報等媒介。 5.文字敘明家庭教育理念及服務宣導情形。
|
2 |
2 |
|
(三)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人員(全校教師),每年應接受4小時以上 家庭教育專業研習時數(1分) |
1 |
0 |
|
二、課程教學 (4分) |
每學年將家庭教育課程教材及活動納入學校課程計畫4小時以上。 (一)檢附家庭教育融入學校課程計畫4小時以上彙整表。(1分) 附件: |
4
|
2(一件)
|
(二)呈現融入課程的教案設計。 附件:教案設計_家庭教育融入家政課程(2件1分,3件以上2分).0 |
|||
(三)相關教學成果成果之照片(應加註說明及日期)、學習單等(1分)家庭教育融入照片 |
|||
三、活動推廣 (7分) |
(一)辦理家庭教育親職、子職、倫理(代間)議題相關活動。(未辦理0分、1-2場1分、3-4場2分、5場以上3分) 辦理家庭教育活動推廣彙整表 |
3 |
3 |
(二)辦理家庭教育性別、婚姻、多元文化、資源管理議題相關活動。(未辦理0分、1-2場1分、3場以上2分) |
2 |
2 |
|
(三)辦理家庭教育失親、情緒及人口議題相關活動。 (未辦理0分、有辦理1分) |
1 |
1 |
|
(四)會同家長會辦理親職教育(會同家長透過親師座談、家長日等機會,宣導數位教養、情緒教育、性別平等、親職法治等理念,檢附辦理情形之成果)。 (1分) |
1 |
1 |
|
四、鼓勵加分 (3分) |
自編家庭教育課程教材或設計活動家長讀書會報名表 |
+1 |
1 |
鼓勵推動個別化家庭教育。 (一)實施家庭教育個別化輔導計畫。(+1分) (二)計畫中內含提供有重大違規事件學生的家庭。(+1分) |
+2 |
2 |
|
總分 |
15 |
12 |
填表日期: 114 年 5 月21 日